1. 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有志于铁路事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面貌、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出生日期按照有关核定的为准;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职务以人事通知(或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通知(劳动、聘用合同)及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25mm×35mm,jpg格式,100KB以下)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X(姓名)应聘X职位材料”,电子文件标题为“X(姓名)X(报名表、证书或材料名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总公司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招录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时,视情况取消招录或减少招录人数。[page]
按照职位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国际合作部3个职位增设外语口语考试。
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到总公司人事部审验。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增设外语口语考试的职位,笔试、面试、外语口试得分各占35%、35%、30%;其他职位的笔试、面试得分各占50%),按照每个职位招录人数与考察对象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人选)。列入考察对象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被考察对象有工作单位的,总公司人事部与其工作单位联系考察事宜;被考察对象暂无工作单位的,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考察,被考察对象应协助配合。被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或在本人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能及时安排考察的,以及考察对象不配合考察或经考察认定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新的考察对象。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总公司人事部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在征求用人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录用人选;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材料、体检报告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的,以及其他违反招聘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所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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