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李嫣红介绍,自4月20日起,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电子申报,向海关提交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海关将“一次性”办理报关报检资质的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并同时发放海关注册登记及报检企业备案证书,做到报关报检注册登记备案“一口对外,一次办理”。
同时,根据《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一份年报即可。
以上两项新规的实施,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让企业少跑腿”,让企业享受到行政效率提高带来的方便与快捷,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则让企业享受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新利好。
青岛大港海关企业注册备案科主任科员郭欣介绍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力度。如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从4项扩展到8项,增加了免除、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对失信企业的措施由原来的4项增加至9项,增加了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存样留像放行措施,以及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等费用,将失信企业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充分体现“诚法便利,失信违法”原则,突出信用管理措施的差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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