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关键而又充满意义的一年。作为传递“爱与责任”、三大金融支柱之一的保险业不断蓬勃发展。一些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贴近民生的保险变化悄然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此,南国早报《财富周刊》保险版罗列2014年保险业与百姓有关的五大关键词,与大家共同盘点保险业发生的那些事。
今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被业内称为保险新“国十条”,《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高度关注民生,让保险回归保障的本质。保险新“国十条”提出将要把与利益关系密切的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并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保险新“国十条维基解密黄菊内幕”的发布,国家从产业布局及战略目标上明确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保险业上升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的高度,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提出了9方面29条政策措施,如: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等。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都在积极推进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相继成立的电子商务公司或者电子商务部门。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2011年至2013年,国内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至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至291亿元,3年间增幅总体达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至5437万人,增幅达566%。而2014年的前三个季度,我国保险业实现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622亿元,这一业务发展超乎想象,业内人士预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未来一段时期还将会持续快速发展。
互联网保险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交易费用,也让保险业的发展、经营模式和发展径产生了变化。未来,互联网保险会呈现出更多贴近消费者需要的产品与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10月27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鼓励通过财税、产业政策引导商业健康险的顶层设计。与紧密相关的健康险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被国务院首次称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体制升级中起到“生力军”作用。
《若干意见》要求各省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当地健康险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将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如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对于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国务院也要求在健康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4年11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加强保险消保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再次重申了对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5项性要求:一是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的宣传;二是不得在销售活动中阻碍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三是不得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消费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四是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提供虚假产品信息;五是未经消费者书面授权或追认而代替其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规和保监会的行为。
2014年7月,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此次车险费率将充分考虑车型因素,将零配件价格、出险率、赔付率作为定价的风险因子,并根据零配件价格、出险率及赔付率的差异,保费标准将有所不同,更能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