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在其管理、设立以及税务等方面都有其显而易见的优势,因此也就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现象。那么,分公司设立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1、母公司决策层有建分公司的决议,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后面“分公司设立申请表”所填内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烦了,这是最新新的)
2、准备好材料:母公司章程与执照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要有委托事项与权限,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件与身份证信息;
4、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现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为分公司(不能核算),不具备资质条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你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一样的经营范围,你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申领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送交注册大厅进行名称预核准——办理相关许可证书——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准备登记
要求的有关文件——送交文件,领取受理通知书——按照通知书的办理时限,领取营业执照并交付费用。
2、由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或由全体董事签署的董事会有关决定(设立分公司及任命该分公司负责人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租赁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出具的有效使用证明,涉及改变公房用途的须提交公房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经营场所属军队产权的须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3)以借用、受赠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交注明使用期限的借用或赠与证明原件以及出借、赠与方用房证明复印件,上述证件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由登记部门决定。
韩琳律师结语:分公司肯定是基于总公司才衍生出来的,当初如果有设立登记总公司的经验的话,分公司设立的流程跟总公司设立的流程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设立分公司的时候提交的相关的材料不太一样而已。而且,随着国地税部门的合并,我们在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的时候也节省了很多繁琐的流程。张静初奉子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