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广州市XXX


业务咨询:0XXXXX
业务咨询:135XXXX
业务咨询:159XXXXX
业务咨询:159XXXX

首页 > 公司新闻 > 文章内容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海子 日期:2021-4-29 10:33:07 信息来源: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王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灵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丽萍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发表了意见。

  2、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3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除外)。

  4、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5、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4.00万份。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性股票 235.2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99.20 万股,预留权益 32.80 万股,合计 432.00万股。

  6、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79元/份,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公司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万份。2021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性股票15.00万股。

  9、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 1,967,295 股,即以 238,032,705 股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409,811.50 元(含税)。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毕了2019年年度权益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公司应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综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66元/份调整为20.36元/份。

  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审议程序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5,88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将在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0,000,000股减少至239,994,12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40,000,000.00元减少至239,994,1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债权人未在期限内行使上述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胡小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4.全体监事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我们审核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52.6050万份;同意14名激励对象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81.7320万股。本次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并在2020年3月19日披露的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内,激励对象可行权与解锁资格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0.6450万份进行注销,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0.58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毕了2019年年度权益方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鉴于公司在等待期内进行了派息事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66元/份调整为20.36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人数为59人,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52.6050万份;本次符合性股票解锁条件的人数为14人,对应的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81.7320万股。

  公司尚需向相关部门办股票解锁手续及在政策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董事平、良、周惠成、沈乐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参与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50万份予以注销,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5,880股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发表了意见。

  2、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3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除外)。

  4、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5、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4.00万份。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性股票 235.2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99.20 万股,预留权益 32.80 万股,合计 432.00万股。

  6、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79元/份,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公司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万份。2021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性股票15.00万股。

  9、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1)公司计划注销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0.645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将变更为153.355万份。

  (2)因公司在等待期内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66元/份调整为20.36元/份。

  注:公司计划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性股票合计0.588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性股票总数将变更为234.612万股。

  7、行权安排: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应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

  注:上表中股票期权总量及激励总人数已剔除公司计划注销的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0.645万份。

  注:上表中性股票总数量已剔除公司计划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部分性股票合计0.588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同意《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52.60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81.732万股。本次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并在2020年3月19日披露的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内,激励对象可行权与解锁资格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5万份予以注销,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0.58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发表了意见。

  2、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3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除外)。

  4、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5、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4.00万份。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性股票 235.2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99.20 万股,预留权益 32.80 万股,合计 432.00万股。

  6、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与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79元/份,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公司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万份。2021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性股票15.00万股。

  9、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根据本激励计划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目前,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9.00万份应予以注销。

  2、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行权/解除限售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8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6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已由公司代收,本次回购价格不做调整;公司本次拟回购的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60,740.40元。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经核查,公司本次因部分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解锁条件而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本次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事项。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0.645万份进行注销,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0.58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有效。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村欲情史

  

本文地址:http://www.358.org.cn/html/Company_news/2790.html
上一篇:武汉内部业务管理系统费用组图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