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1〕86号)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等规定,我办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市、县(区)上报的融资担保机构年审材料及需要提供的补正材料进行专项审查。其中,河南邦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9家融资担保机构第三批拟通过2014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9日—3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90818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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