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版权示范县区、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创建和管理办法》(连文广新〔2017〕61号)要求,在申报自荐、资格认定、实地验收的基础上,通过评审组评审验收,确定下列3家单位为全市第一批版权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根据《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机构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69号)和《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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